2007年ARB救助动物认养项目
认养项目在ARB已经开展了两年,是关心协会救助事业的人对基地的一种资助方式,采取完全自愿参加的原则,一方面帮助协会承担一部分养犬费用,改善ARB基地范围内的小动物生存条件。另一方面通过认养人经常与狗的密切接触,帮助它们适应人类生活,做好领养准备。具体认养规则如下:
1. 认养费为每只狗每月50元,全年600元,全部用于购买狗的食物(春、秋、冬季用玉米面、肉做饭,夏季喂狗粮)。可分季度付款,也可一次付清。
2. 认养费缴纳方式:
a. 汇款到下列协会帐号,并给认养负责人提供汇款凭证。
北京市海淀林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动物救助分会
中国建设银行花园路分理处
6510005062610045207
b. 直接交款给协会负责人。
c. 也可以通过贝宝或支付宝进行网络汇款。
贝宝帐户:arb_welcome@yahoo.com.cn
淘宝户名是:北京动物救助arb
支付宝帐户名: arb_welcome@yahoo.com.cn
协会将给认养人提供协会收据。
3. 凡被认养的狗狗,在狗舍挂狗牌,写上认养人的名字和认养时间,ARB定期给主人提供狗的照片,通报狗的情况。
4. 除认养费之外,没有其他费用。如果被认养犬出现生病等情况需要额外的费用,认养人可自己决定是否做额外捐助。
认养人的权利和义务
1. 可以一人认养多只,也可以多人重复认养一只。
3. 认养人可自己挑选所认养的狗,也可交由协会指定,我们希望每只狗都有自己的认养者。
4. 希望认养人能经常去看望它们,他们更需要人的关爱,多多与人接触,可以建立流浪动物对人的信任度和安全感。在条件成熟,环境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申请带狗出去玩或者带回家住,不要超过三天。(需书面提出申请)
5. 认养者可以要求参加对领养者的审核。
6. 对于在基地的流浪动物,绝育是硬性的。在认养的同时,就等于默认了同意绝育。
款到认养
在协会确认收到认养费后,认养人才正式获得认养权。
认养与领养:优先领养,认养在后。
我们最终的目的,是让狗狗们有家,有自己真正的主人。所以,如果有爱心人士想要领养,给他一个家,认养人在不能马上领养的条件下,必须让步。
1. 认养费为每只狗每月50元,全年600元,全部用于购买狗的食物(春、秋、冬季用玉米面、肉做饭,夏季喂狗粮)。可分季度付款,也可一次付清。
2. 认养费缴纳方式:
a. 汇款到下列协会帐号,并给认养负责人提供汇款凭证。
北京市海淀林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动物救助分会
中国建设银行花园路分理处
6510005062610045207
b. 直接交款给协会负责人。
c. 也可以通过贝宝或支付宝进行网络汇款。
贝宝帐户:arb_welcome@yahoo.com.cn
淘宝户名是:北京动物救助arb
支付宝帐户名: arb_welcome@yahoo.com.cn
协会将给认养人提供协会收据。
3. 凡被认养的狗狗,在狗舍挂狗牌,写上认养人的名字和认养时间,ARB定期给主人提供狗的照片,通报狗的情况。
4. 除认养费之外,没有其他费用。如果被认养犬出现生病等情况需要额外的费用,认养人可自己决定是否做额外捐助。
认养人的权利和义务
1. 可以一人认养多只,也可以多人重复认养一只。
3. 认养人可自己挑选所认养的狗,也可交由协会指定,我们希望每只狗都有自己的认养者。
4. 希望认养人能经常去看望它们,他们更需要人的关爱,多多与人接触,可以建立流浪动物对人的信任度和安全感。在条件成熟,环境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申请带狗出去玩或者带回家住,不要超过三天。(需书面提出申请)
5. 认养者可以要求参加对领养者的审核。
6. 对于在基地的流浪动物,绝育是硬性的。在认养的同时,就等于默认了同意绝育。
款到认养
在协会确认收到认养费后,认养人才正式获得认养权。
认养与领养:优先领养,认养在后。
我们最终的目的,是让狗狗们有家,有自己真正的主人。所以,如果有爱心人士想要领养,给他一个家,认养人在不能马上领养的条件下,必须让步。


